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一些地方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受阻,部分养殖企业饲料供应短缺,给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带来较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李克强总理多次安排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稳定供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要强化地方首责,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地方政府特别是市级政府要负责辖区内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供应,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搞好调剂调运。产区要保证本区域“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卖难;销区要主动对接产区,保证“菜篮子”产品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公开热线电话等问题反映和受理渠道,及时解决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要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解决蔬菜生产用工难、用工贵问题。抓好“南菜北运”基地和北方设施蔬菜产区蔬菜生产,扩大市场供应量。大力发展工厂化育苗,缩短蔬菜生长周期,大中城市周边适当发展速生叶菜、芽苗菜,加快成熟上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及时做好畜禽补栏,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保障水产饲料和苗种供应。加大蔬菜农药、禽蛋和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监管力度,切实守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保障道路运输通畅。要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除必要的对司机快速体温检测外,对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措施,确保区域间快速调运,必要的地方可设立农产品运输“接驳区”。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不得拦截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等农资运输车辆。对承运的企业和车主,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补助。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各地要支持有条件的加工销售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扩大鲜活农产品收购,有序组织市场投放,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充分发挥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作用,推进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和销售终端互联互通,实现从批发到零售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有序组织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增加“菜篮子”产品货架种类、数量,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五、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各地要按照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要求,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提高本地区禽肉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对正常开放的,明确开办者和销售者责任,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加强监管排查,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对因防范疫情暂停交易的,通过集中屠宰、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帮助养殖场户解决活禽屠宰上市问题。对有条件和已实行永久性关闭的,统筹谋划禽肉、猪牛羊肉及其他“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强产加销对接,提升产业链质量,完善配送体系,推行冰鲜和冷冻肉类上市,保障居民消费。 六、加快养殖行业上下游企业复产。要着力解决养殖场户断粮、缺料、缺药等突出问题,推动饲料、屠宰等养殖行业上下游企业尽快复产复工,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加大玉米等储备粮投放,加快豆粕等生产企业开工,保障大宗饲料原料供给。将饲料、种畜禽、兽药、畜产品包装材料等生产企业列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加快复工复产。不得关闭正常经营的屠宰场,支持合法合规的屠宰场尽快复工。 七、加快信贷支持政策落地。要及时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饲料、种畜禽及种子(苗)、屠宰、奶业、“菜篮子”产品等骨干生产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严格名单制管理,组织开展银企对接,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将专项再贷款和贴息资金尽快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八、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落实“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人民银行、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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